中國臺灣網5月19日消息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地區刑事妥速審判法令的延押新規今日生效,首位因而獲釋的被關押者徐自強今日凌晨返回家中,他依照民間習俗跨火爐去霉氣,并未有任何表態,其母則對司法判決表示不滿,希望繼續爭取清白。
據報道,案情大致如下,徐自強被控與黃春棋、陳憶隆、黃銘泉于1995年9月間共同綁架、殺害房屋中介業者黃春樹。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,徐自強原本被判死刑,后被發回重審。
臺灣“高等法院”更八審昨天判徐無期徒刑,褫奪政治權利終身,徐被準予250萬元新臺幣交保,依刑事妥速審判法,徐自強于今天凌晨零時獲釋。
新法令規定,凡在審判中被羈押滿8年而尚未定讞的被告都應停止羈押,而羈押已16年的徐自強受惠速審法新規,獲法院交保停押。(中國臺灣網 李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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