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菊,1950年6月10日出生,臺灣宜蘭縣人,“美麗島事件”受刑人,民主進步黨籍,屬“新潮流系”,臺灣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。
1979年:美麗島雜志社編輯委員暨高雄市服務處副主任。
1980年:因美麗島事件被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,判處12年有期徒刑。
1979年-1986年:因美麗島事件被捕,服刑六年兩個月。
1986年:民進黨建黨十人小組成員。
1986年-1992年:臺灣人權促進會主任、秘書長、會長。
2000年5月20日起,擔任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”主任委員,是民進黨執政以來任期最長的女性“內閣”部會首長。
2005年9月13日,因高雄捷運泰勞抗爭事件辭職獲準。她聲音洪亮,曾多次擔任民進黨選舉造勢晚會的主持人。
2006年12月9日的臺灣地區高雄市長選舉中,因“走路工”事件,以1114票的微弱優勢擊敗主要候選人黃俊英(中國國民黨籍),當選高雄市長,成為繼謝長廷后又一位民進黨籍的正式高雄市長。
2007年6月15日,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高雄市長選舉陳菊當選無效,如果二審依然判決當選無效,那么高雄市長就必須重新選舉。
2007年7月12日訊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一審判決陳菊當選無效,陳菊不服判決,決定在當天提出上訴。
2007年11月16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宣判,選舉無效部份維持一審判快,當選無效部分予以廢棄,改判陳菊當選有效。陳菊繼續擔任高雄市長,選舉官司至此定讞。
2008年5月宣誓就任民進黨中常委。
2009年5月21日——24日,訪問中國大陸北京、上海等地,與北京市長郭金龍、中國奧委會主席劉鵬、上海市市長韓正會談。成為迄今為止訪問大陸的民進黨最高級行政長官。
2009年8月26日,在臺灣遭受“莫拉克”災后重建緊張進行之際,高雄市長陳菊突然宣布:臺灣南部7個民進黨執政縣市的縣市長邀請達賴喇嘛月底赴臺,而臺灣當局隨后表示同意。
2009年8月30日晚達賴于抵達臺灣訪問,高雄市長陳菊在桃園國際機場迎接達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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